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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第11号、第12号通告

时间:2020-02-11 12:22来源: 作者:admin 点击: 199 次
新华社武汉2月11日电(记者廖君冯国栋)11日凌晨,武汉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第11号和第12号通告。通告说,发热患者不得跨区就诊;即日起,武汉市所有住宅小区实行封闭管理。第11号通告说,为做好新冠肺炎疑似病例轻症患者首诊隔离点观察工作,全力遏制疫情扩散蔓延,发热患者(包括非武汉市户籍人员)严

新华社武汉2月11日电(记者 廖君 冯国栋)11日凌晨,武汉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第11号和第12号通告。通告说,发热患者不得跨区就诊;即日起,武汉市所有住宅小区实行封闭管理。

第11号通告说,为做好新冠肺炎疑似病例轻症患者首诊隔离点观察工作,全力遏制疫情扩散蔓延,发热患者(包括非武汉市户籍人员)严格按照就近就医的原则,到现居住地所在区定点发热门诊就诊,不得跨区就诊。

通告说,经定点发热门诊诊断,发热的肺炎患者需在定点发热门诊留观的,在定点发热门诊留观;留观床位不能满足需要,由发热门诊所在区就近提供场所进行留观。

第12号通告说,全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已进入关键时期,为进一步加强源头管控,最大限度减少人员流动,决定自即日起在全市范围内所有住宅小区实行封闭管理。对新冠肺炎确诊患者或疑似患者所在楼栋单元必须严格进行封控管理。

通告说,对于干扰阻碍实施封闭管理者请社会各界予以劝阻,必要时公安机关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采取强制措施。

(责编:杨光宇、曹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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